近年來,由於我國性別平等意識抬頭,幾項相關之重要社會立法,諸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紛紛制定。目前,我國此二相關法律均是採行在中央設置防治委員會,而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設置防治中心之做法,然而因各地方政府近年財政窘迫、正式員額編制有限等困境,致使執行層面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
為瞭解現況並提供改進方案,本計畫之研究範圍將包含:(一) 我國目前防治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犯罪法制之實際現況及缺失;(二) 中央及地方政府處理此類事項職權之劃分;(三) 如何加強中央主管機關專款補助之機能;(四) 如何加強地方主管機關專業人員之培訓及督導;(五) 如何加強政府與民間社團之交流互動;(六) 如何強化相關服務傳送機制;及 (七) 美國相關法制所能提供之參考。
再就研究方法而言,背景說明部分將以文獻研究法為主,大量蒐集我國及美國相關文獻;其次,在相關法制分析部分,亦將同時處理我國法令及美國相關制定法,並佐以案例研究法;再者,在涉及政府職能及角色部分,則舉辦座談會及深度訪談,瞭解第一線負責人員對執行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經驗;最後,在綜合評析部分,將會採用比較研究法,找出美國相關制度可供我國參考攻錯之處,並對我國此類防治機制之改革,提出建議事項。
本計畫預期針對短程(三年以內)、中程(五年至七年)及長程(七年以內),提出各項建議,俾利我國在未來建構一套更完整可行之防治各類性暴力事件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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