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許公務人員勇於任事之際,必須贏得公務人員對制度的信任感。本研究從偵查終結而起訴具體求刑的貪瀆案件中,分析現有貪瀆案件的類型、起訴內容與依據。再從前述分析結果,調查本研究所選定之貪瀆案件的高風險群體為主要研究對象,包括政府採購人員、稅務人員及職司治安業務之警察人員,調查其對於現行貪瀆偵辦體制與相關法制的信任程度。並由事前防範與事後追訴兩個面向,探討政府整體防貪機制及其運作實務的改革重點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