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說明
「台灣公共治理指標」之建立旨在透過第三者評估,瞭解政府公共治理成效,並透過年度調查與追蹤,建立時間序列資料(panel data),以協助政府釐清施政治理之優先順序,進而與各類國際公共治理評比結果接軌,增進國際對我國公共治理成效的瞭解。
「台灣公共治理指標」的內容包括「法治化程度」、「政府效能」、「政府回應力」、「透明化程度」、「防治貪腐」、「課責程度」及「公共參與」等七大面向。指標架構主要歸納自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2007年政策報告所主張的公共治理原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提出「公共治理與管理(Public 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項目,以及世界銀行(World Bank)公部門治理組織所公布全球治理指標(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 WGI)。各指標面向內涵分述如下:
一、法治化程度
法治化指標探討我國司法體系與法規制度之健全性與有效性,並檢視其是否提供一個穩定、安心的投資環境,以提升台灣的競爭力;其具體內容以「法規管制」、「司法體系」及「警政治安」等三次面向,檢視我國法治現況之發展及其完善程度。
二、政府效能
政府效能指標除綜觀地檢視當前政府在總體及個體政策的施政成就,亦將評估政府落實政策的能力,以及其施政方向的一致性等。本指標內容以「個別施政項目」及「總體施政」兩項次面向,檢視我國政府施政表現是否達到預期之成果。
三、政府回應力
政府回應力強調政府政策施行對於人民需求的滿足程度。本指標旨在檢視政府各項政策施行過程是否能呼應於人民之需求,以及整體上政府的施政是否能接受、轉化並調和人民之不同需求,其調查內容區分為「個別施政項目」及「整體施政」,以了解人民需求滿足程度。
四、透明化程度
透明化指公民可以簡單地、低價地並正確地得到關於政府施政內容、績效表現等資訊的程度。本指標主要檢視我國政府及政治運作中之施政、選舉、政府財政等各個項目的資訊揭露程度,其具體內容包括「資訊透明化」、「政治透明化」、「財政透明化」等三次面向之執行績效。
五、防治貪腐
貪腐意指行政、立法、司法等部門於業務及政治運作過程中,個人或集體藉特權以牟取不當私利之行為。此指標檢視我國政府各部門貪腐情況,並評估廉政倫理基礎建設的健全程度。本面向調查內容分為「貪腐印象」以及「倫理基礎建設」兩個次面向。前者以「行政部門」、「立法部門」、「司法部門」及「其他」等四個項目分別檢視政府各部門濫用公權力謀取私利的程度,後者則檢視提升倫理和防治貪腐的體制是否健全。
六、課責程度
課責指標檢視促使政府對其資源配置及權力行為負起責任之外部機制的健全程度,包含課責形式、與行政及立法的關係,以及公職人員之行為操守等,具體調查內容包括「審計」、「預算控制」、「政府採購」、「行為準則」、「代議課責」等次面向。
七、公共參與程度
公共參與指標檢視目前我國民眾參與政治、社會事務的程度,包含政黨系統、利益團體在施政中的角色,以及人民言論自由與新聞、媒體自由的健全程度,內容包括「政治參與」及「媒體自由與言論自由」兩次面向。
「台灣公共治理指標」的建構與調查係採用整合主客觀資料之後設分析法(meta-analysis;詳見下圖)

「台灣公共治理指標」資料來源由客觀統計資料與主觀評鑑資料所組成(詳見下圖)
客觀指標資料主要取自國內政府統計資料及國際組織統計資料,總計參考三種類型資料,分別為「國內政經統計資料、國際組織指標調查研究報告與國內現有研究報告」。
主觀指標資料則為本中心研究團隊自行施測所得之問卷資料;此一問卷設計係參考國內外研究報告,並輔以自行設計題目所得。主觀資料的問卷施測係採「專家調查」方式進行;每年組成「專家評鑑委員會」(expert panel),以「職務」為對象邀請產官學各界專家評量我國公共治理成效。委員會成員在學術界的邀請對象有公共行政相關專業學會監事,公行、政治學類期刊編輯委員,以及各公私立大學政治、經濟、社會、法律、管理等五個領域之系所主任;產業界的邀請對象則參考天下雜誌1000大企業之調查名單,依營收排名自各產業類別名單中擇一邀請,受邀的職務代表人則以各企業之董事長、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為限;政府部門的邀請對象則以37個中央政府機關與25個地方縣市政府為限,邀請職務則針對負責研考業務的主任秘書或處長。
「台灣公共治理指標」的調查結果,每年將依據資料分析程度的縱深差異,分別以「年度總覽」及「面向分析」在網頁上呈現相關數據資料與圖表;各年度完整的調查分析報告,請直接由「年度總覽頁面右側」點選下載。如果瀏覽者基於「學術研究」需要,企需各年度原始問卷編碼資料(original coding data),則請詳閱「台灣公共治理指標資料下載辦法」後,於「資料下載申請」頁面填具相關申請資料,本中心將依辦法儘快回覆您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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